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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姚鼐·读《孙子》》鉴赏

古文观止·姚鼐·读《孙子》 左氏序阖闾事【1】,无孙武。太史公为列传,言武以十三篇【2】见于阖闾。余观之,吴容【3】有孙武者, 而十三篇非所著, 战国言兵者为之,托于武焉尔。春秋大国,用兵不过数百...

古文观止·姚鼐·读《孙子》

左氏序阖闾事【1】,无孙武。太史公为列传,言武以十三篇【2】见于阖闾。余观之,吴容【3】有孙武者, 而十三篇非所著, 战国言兵者为之,托于武焉尔。春秋大国,用兵不过数百乘,未有兴师十万者也,况在阖闾乎?田齐三晋【4】既立为侯, 臣乃称君曰:“主”;“主”在春秋时大夫称也。是书所言皆战国事耳。其用兵法,乃秦人以虏使民法也,不仁人之言也。然自是世言用兵者,以为莫武若矣!

【注释】

【1】阖闾:吴国国王的名字。《史记》中写作阖庐。

【2】 十三篇: 即 《孙子》一书, 全书共十三篇, 篇名是 《始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形篇》、《势篇》、《虚实篇》、《军争篇》、《九变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用间篇》。

【3】容: 或许。

【4】 田齐三晋: 周安王时, 齐田和始为诸侯。威烈王时, 韩、赵、魏三家分晋, 始为诸侯, 是为三晋。

【赏析】

义理、考据、文章, 三者合一。是姚鼐治学的基本精神, 也是他论文的总纲。他说:“余尝论学问之事, 有三端焉, 曰: 义理也, 考据也,文章也。是三者, 苟善用之, 则皆足以相济; 苟不善用之, 则或至于相害。”(姚鼐 《迷庵文钞序》) 所谓义理, 就是思想内容, 所谓考据, 就是核实材料, 所谓文章, 即是辞章, 是结构、语言方面的内容。强调义理, 考据、文章三者合一为其总原则, 但姚鼐所处的乾、嘉之际, 考据之风大盛, 所以他又特别强调考据的重要, 而且成了很有造诣的学者。在《读<孙子>》 一文中, 他根据《春秋左氏传》、《史记》 中的有关材料, 根据春秋时期的战争规模以及 《孙子》 中用语特点等, 提出了 《孙子》 (即十三篇) 不是孙武所作的看法。但本文不是严格意义的考据之作, 它的长处是“质胜”, 而不在详尽征实的古籍考订。本文应该看成是读书笔记, 属于笔记文学一类。

笔记文学的作者们, 一般并不刻意为文, 只是在其阅读书籍或生活际遇中, 遇有可写的内容, 便随笔写去, 既不着意于形象的刻画和事理的论证, 也不着意于古籍的考订。笔记文学是“质胜”之文。本文也正是这样。文章的核心意义是“吴容有孙武者, 而十三篇非所著, 战国言兵者为之,托于武焉尔。”这就是作者在研读 《孙子》之后所下的论断。作者何以有此之见?“十三篇”不是孙武所作又是何人所作? 这些问题, 都不是容易说得清的。可是作者是考据学家, 以他对史料的特殊敏感, 举重若轻地表达了他对这些复杂问题的看法。

文章开始, 作者就举出了一个矛盾的现象, 即春秋时代的史书《左传》在叙写吴王阖闾的事情的时候没有提到过孙武, 可是后来司马迁在《史记》中却给他立了传, 说他曾“以十三篇见于阖闾。”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载:“孙子武者, 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子之十三篇, 吾尽观之矣。可以小试勒兵乎?’对曰:‘可。’阖庐曰:“可试以妇人乎?”曰:‘可。’……于是阖庐知孙子能用兵, 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 显名诸侯; 孙子与有力焉。”《史记》的记述明明白白, 为什么《左传》中没有提到孙武呢? 到底吴国有没有孙武这个人? 他写过“十三篇”没有?对此,姚鼐的看法是明确的:“余观之,吴容有孙武者,而十三篇非所著,战国言兵者为之,托于武焉尔。”作者认为吴国可能有孙武这个人,但“十三篇”不是孙武写的,而是战国时代的托名之作。这也是《左传》中何以没有记载孙武的原因所在。当然,姚鼐没有认为《史记》中关于孙武的传记的内容是正确的。

说“十三篇”不是孙武所著,是战国时代的赝撰嫁名之作,作者提出了三点根据:第一是从战争的规模上看。“春秋大国,用兵不过数百乘,未有兴师十万者”。而《孙子》中写的战争规模远不止于此。在《用间篇》中说孙子曰: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 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出战的军队,一方就有十万,征战的距离达千里之遥,牵连而及的人竟达“七十万家”。这样的战争规模,确实远远超出了春秋时代的实际情况,而此种规模的战争,为战国时期更大规模的兼并所常有。第二是从《孙子》中对国君的称谓上,作者看出了问题。文章说,战国时代“臣乃称君曰‘主’,‘主’在春秋时大夫称也”。《孙子》中确实有多处称国君为“主”的。如“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地形篇》)。又如“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始计篇》)。这种称国君为“主”的现象,作者认为是孙武所生活的春秋时代所没有的。第三是从《孙子》对待人民的态度上,发现了不是春秋时代的情况。说“其用兵法,乃秦人以虏使民法也,不仁之言也”,认为其中有许多说法,表现了对士卒,对人民的不人道思想。姚鼐认为,以上三点都不是春秋时代的情况,而具有战国时代的特征。至此,文章就把“十三篇非(孙子)所著,战国言兵者为之,托于孙武焉尔”的见解,落到了实处。

当然,本文是一篇笔记,作者只是对所读之书提出一点看法。笔记文学的性质,决定了本文不足以最后地解决学术上的问题。比如,既然吴国可能有孙武这个人,为什么《左传》没有提到他?又“十三篇”是战国时什么人托名而作的?本文就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曾经分析说,《左传》中之所以没有记载孙武,是因为把孙武的功绩都归之于子胥了。说“十三篇”有可能是秦人的托名之作等等。本文没有探讨这些问题,甚至对议论的中心问题也采取了不离不即的态度,在文章最后说:“然自是以言用兵者,以为莫武若矣”,这是由本文的性质决定的。作者在这篇笔记文学中,只是写自己的一点感觉,一点认识,至于进行更充分的考据和论证,就不是本文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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