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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刑赏忠厚之至论》鉴赏

古文·刑赏忠厚之至论 苏轼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1),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2)! 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 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

古文·刑赏忠厚之至论

苏轼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1),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2)! 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 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 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3),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4),见于虞、夏、商、周之《书》(5)

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6)。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7)。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8)

传曰: “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 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9)。”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 “杀之”三; 尧曰: “宥之”三(10)。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 “鲧可用。”尧曰: “不可! 鲧方命圮族。”既而曰: “试之(11)。”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12):“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13)。”呜呼,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14)。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 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15)。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16)。故曰: 忠厚之至也!

《诗》曰(17):“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18)。”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19),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20),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1)尧、舜、禹、汤: 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前后四代帝王。文、武、成、康: 周文王昌、武王发、成王诵、康王钊,四世天子。(2)天下: 指天下之人。君子长者; 两词近义复用,增强语气,都指有德行的人。(3)咏歌嗟叹: 歌唱赞叹。哀矜惩创: 哀怜惩诫。(4)吁(xu)俞: 《尚书》中常用的两个叹词。吁:怃然疑怪之声。俞:欣然赞许之声。欢休: 高兴,即形容上述的“俞” 。惨戚: 悲伤,即形容上述的“吁” 。(5)虞、夏、商、周之《书》: 《尚书》中的“虞书” 、“夏书” 、“商书” 、“周书” ; 《尚书》中无唐书,帝尧的言行则入于《虞书》的《尧典》里。(6)穆王: 名满,周康王之孙,昭王之子。周道:周朝的治道,势道,政治形势。(7)吕侯: 一作甫侯,周穆王司寇,相当后世的大理卿。告之以祥刑: 指导他以善于用刑之道。祥:善。吕侯后来就修订了中国第一部成文的刑典,世称《吕刑》,也称《甫刑》,《周书》中专题载其事。(8)孔子犹有取焉:唐孔颖达疏曰,“以其事合于当时,故孔子录之以为法。”这就是说孔子在整编《尚书》过程中对它还是有所肯定的。(9)赏疑从与: 赏功时遇有疑难,则依从给予、参预的原则。广恩:推广赐恩面。罚疑从去: 罚罪时遇有疑难,则依从舍去、排除的原则。慎刑:慎重施刑面。这里,赏疑从与的“与”和罚疑从去的“去”协韵;因此,这两句同结物、同韵脚的话似属当时成语,故作者写作“传曰” 。(10)皋陶(yao): 尧舜时大臣。为士: 作司法官。宥: 赦。(11)四岳: 尧舜时掌握四方事务的大臣,一说如四方诸侯的头领。鲧(gun): 人名,大禹之父,治水九年无功,舜杀之于羽山,为四凶之一。方命圮(pi)族:违抗命令,毁败族类(善类),原文见《尚书·虞书·尧典》,《史记·五帝本纪》作“负命毁族”。试之: 用他。(12)《书》:此处指《虞书·大禹谟》。其中的话就是皋陶说的。(13)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罪有疑,则以轻处理;功有疑,则以重对待。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与其枉杀无辜(臣民),宁可妄失不寻常(罪犯)。(14)忍人: 残忍的人,狠人,与君子相对。(15)劝: 鼓励。不足以劝: 不够用(它)来鼓励。裁: 制裁。不足以裁: 不够用(它)来制裁。(16)举而归之于: 统统包举起来使之归趋到……。相率而归于:相互带同起来(使之)归趋到……。(17)《诗》曰: 《诗经·小雅·巧言》说。其中所说的君子,偏指在位者,与上文的君子,泛指有德行的人,有所差别。(18)君子如祉(zhi),乱庶遄(chuan)已: 在位的君子如果喜欢起来(任忠赏贤),祸乱差不多可以迅速制止。君子如怒,乱庶遄沮: 在位的君子如果恼怒起来(除奸罚邪),祸乱差不多可以迅速刹住。(19)异术: 特异的方法,奇妙的手法。时: 及时适度掌握。(20)《春秋》: 古编年史,相传为孔子据鲁史修订而成,起隐公元年,迄哀公十四年,记载这一时期各国的大事,共二百四十二年。义:义法,体例,《春秋》的义法,主要就在于褒贬。

〔鉴赏〕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主持礼部贡举考试,梅尧臣助理阅卷。当时学风卑靡,士子“尚好险怪奇涩之文,号 ‘太学体’,修痛排抑之” (《宋史·欧阳修传》)。一天,梅氏忽从这类成堆的试卷中发现一份“有孟轲之风”的佳构,连忙转呈欧公。欧公一看标题《刑赏忠厚之至论》,已感耳目一新;再看全文,更是十分惊喜。但恐此文或为自家门人曾巩所作,只好把它取在第二,等到撕开弥封糊名,则赫然是“苏轼” 二字。

苏轼这篇成名之作,开头就是目光悠远、意味深长的一句感叹:“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 ”这里,唐、虞、三代的圣帝贤王八位,一脉相承,先后辉映。他们“爱民” “忧民” “待天下” ,怎么都是那样的“深” “切” “以君子长者之道”啊! 对此,《古文观止》编者评点道: “正是忠厚处,一篇主意,在此一句。”很对,这好比有人欣赏苏轼后来名篇《潮州韩文公庙碑》的破题“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 ,评之为“一句道尽昌黎之道义矣” (孙奕《履斋示儿编》)一样。但相形之下,“庙碑” 的破题用的是带有转折语气“而为” 、“而为”的陈述句,而“刑赏论”的开头用的则是带有疑问语气“何其” 的感叹句,别有委婉多姿,一唱三叹之妙。这个感叹句,有力地揭示了论点,振起了全篇。不过,它毕竟尚属虚笔,要使它落到实处,还得借助于紧接的一组平行而对立的文字: “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 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 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一“赏” 一“罚” ,初步切上标题;两个“从而” “又从而” ,分别说明赏罚之事做得同等细致深入,而其目的和效果不外乎鼓励为善者“乐其始而勉其终” ,鞭策为不善者“弃其旧而开其新” 。这样,八位圣帝贤王的吁叹和欢笑的声音,愉快和悲戚的感情,就彪炳于《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大史册上了。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周朝自文、武、成、康而降,历昭王,到穆王,国势开始衰落。然而先王仁政,源远流长,穆王还能任命吕侯负责法制工作,“而告之以祥刑” ,即告之以“善于用刑之道” (《尚书》孔安国传,孔颖达疏),颁布《吕刑》。穆王的告谕说得那么“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 ,在一定程度上继承着那“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 的精神。因此,作为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赞同“刑期于无刑” 的孔子,对此也还是有所肯定的。这里,作者使用两句含有“犹”字的句子——“然犹命其臣吕侯” “孔子犹有取焉”,以退为进,用本段衰世的刑罚尚存忠厚来烘托上段盛时刑赏的何其忠厚,从而明晰地表述了刑赏忠厚之至原有历史传统,而且它们的流风余韵,历久而未绝。

可是社会事物极其复杂,碰到具体的刑赏问题,往往有吃不准、断不定、难于掌握的地方。那该怎么办呢?对此,作者特举帝尧为上古八位天子的总代表,援引其有关的两件典型事例以作佐证: 其一、皋陶将判人以死刑,再三说,“杀之” ; 但尧却再三说,“宥之”。这就充分体现了“慎刑”。因此,天下老百姓心悦诚服,既“畏皋陶执法之坚”,又“乐尧用刑之宽”。作者用“皋陶曰:‘杀之’三; 尧曰:‘宥之’ 三。”语气强烈,场面紧张,令人深叹其遣词造句之精,其二、掌管四方事务的大臣四岳,在推荐人才时说:“鲧可用。”而尧却说: “不可! 鲧方命圮族。”但过后则又说: “试之。”这就充分体现了“广恩” 。此处,作者匠心独运,曲折论证。他先设问:“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 ” 令人悬念。接着作答: “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未有明说,含蓄深沉,盘马弯弓,引而不发,更耐人寻味。实则正在这自问自答的字里行间,忠厚之至的圣人用意,原已呼之欲出了。作者继又引述《尚书·大禹谟》: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这段名言,尤其末句高度发扬了圣人的“好生之德” ,也常为后世循吏奉为治狱办案的准则。无怪作者为之抒发了一句声情并茂的赞叹: “呜呼,尽之矣! ”不过,以上夹叙夹议,加上这一赞叹,多半还偏于感性认识,于是,文章又从理性认识上来加以阐发。某人“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 ; 某事“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 。对这两个常遇的疑难问题,作者把它们提高到伦理道德上来考察,同样是“过” ,却加以原则区别: “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 前后用“不失为”和“流而入于”两语,写得各具分寸; 中间安个“则”字,单刀直人,把“君子”和“忍人”截然割开。因此,顺理成章,下面得出一个至言快论: “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这样,全篇主旨就深化了一大层,上段的“圣人之意” 正是忠厚之至,也说深说透了。

除了纵向加深外,作者笔触又横向拓展。从“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 出发,指出: “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这就深刻地揭示了“爵禄” 和“刀锯” 分别作为“行道”和“施威” 的手段,虽有一定使用范围,却有很大局限性。先王深知天下之大,善不胜赏,恶不胜刑,所以,“疑则举而归之于仁” ,对待这些疑难问题还是一举而使它们归趋到施行仁政上去,“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 。反过来能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 ,也就是达到本文开头所说的善者“乐其始而勉其终” ,恶者“弃其旧而开其新”的目的。然后作者随势点出:“故曰:忠厚之至也! ”

然而,雄文健笔,意犹未尽,下面又补两条书证,再掀余波。一引《诗经·小雅·巧言》: “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要制止祸乱,何尝有什么特异的方法,只是因时制宜,或喜或怒,亦赏亦罚,而不失于一个“仁”字罢了。二引《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这也照应了上文“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的确,东晋范宁曾提示《春秋》的义法是: “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 (《谷梁传集解序》)比苏轼早一辈的邵雍更直称: “《春秋》者,孔子之刑书也。”(《十三经概论》转引)所以,作者也指出: “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当然,在这些褒与贬、赏与罚的中间都同样贯串着一个“仁”字。作者纵笔至此,水到渠成,于是,写道: “忠厚之至也! ”密切题意,总结全文。

关于刑赏问题,古人早已有所论述。例如,西汉孔安国在《尚书》的“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条下就传注: “刑疑附轻,功疑从重,忠厚之至。”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也说: “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但是,前者语焉不详,后者详而欠深。现在苏轼挥起如椽之笔,洋洋洒洒,写成一篇专题论文,踵事增华,鞭辟入里,大大发展了前人观点。我们不妨说,“刑赏忠厚之至” ,正是这位年方二十一岁的士子所向往的政治理想,同时也适应那骨子里积弱积贫的北宋和表面上温和宽慈的仁宗的政治需要,无怪那份贡举试卷当时就为主考官所赏识,而这位文场射雕新手,事后还使欧阳修器重得“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 (《宋史·苏轼传》)。当然,这篇文章所阐述的思想是有阶级性的,不过,可把话说回来,这篇杰出的政论文,历来倒也受明主清官的崇扬,而为暴君酷吏所唾弃,尤其苏氏自己后来担任地方官时,确乎身体力行爱民忧民的仁政,对待士庶以君子长者的忠实敦厚之道。那么,本文的思想光芒或可于此略窥一斑吧。

更值得借鉴的是,这篇政论文的高超的写作艺术。除了上面已作的分析外,还可简述几点: 一是它作为应试的策论,前前后后适当地引用了经典著作,于《书》《诗》取其名言警句,于《春秋》撮其微言大义,借此奠定了立论的理论基础,增强了说服力,同时显示出典雅富赡的气派。二是它为了避免单纯“引经”有流于枯燥板滞之弊,便巧妙地安排“据典” ,在篇幅间穿插了两则相反相成的故实,一则是士林熟悉的,一则则为作者所杜撰。有趣的是,这一杜撰并非信口胡诌,而是服从论证上的需要,编得那么动人视听,竟使欧公信以为真,垂询杜撰者这个“皋陶为士”“将杀人”的出处,以致后来还传为文坛佳话(见于《老学庵笔记》、《诚斋诗话》等书)。这就使文章持之有故,从而平添了生动性,发挥了吸引力,并且展现出雄隽豪奇的风格。三是在上述的引经据典的前提下,它采取纵横捭阖、跌宕顿挫的手法,把其卓荦的中心论点阐发得精辟透彻。“刑” 与“赏”并行论证,而又比较侧重于“刑” 。全文六段,基本上都运用归纳法,前五段常以“故” 来写结语,而末段则省去“故”字,改用一“亦”字,显得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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