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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2023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别招生计划表
院校代码:4036
招生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人) 学费(元/年)
面向普通高中类 43 大数据与会计 15 6000
42 金融服务与管理 10 6000
29 建筑工程技术 25 6000
2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0 6000
30 市政工程技术 20 6000
40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25 6000
39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 6000
41 云计算技术应用 25 6000
3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0 6000
37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25 6000
36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5 6000
31 机械设计与制造 25 6000
34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6000
32 数控技术 20 6000
33 智能控制技术 20 6000
35 空中乘务 15 7200
4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0 6000
44 旅游管理 40 6000
46 早期教育 40 6000
47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6000

面向中职类

财经管理类 15 大数据与会计 40 6000
14 金融服务与管理 40 6000
商贸管理类 18 电子商务 50 6000
16 国际经济与贸易 40 6000
17 市场营销 40 6000
物流管理类 19 现代物流管理 40 6000
土木工程类 02 建筑工程技术 45 6000
0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5 6000
03 市政工程技术 45 6000
电子类 08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45 6000
计算机类 11 物联网应用技术 45 6000
12 云计算技术应用 70 6000
城市轨道交通类 1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0 6000
09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25 6000
制造类 07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30 6000
04 机械设计与制造 45 6000
06 工业机器人技术 44 6000
05 数控技术 45 6000
旅游服务类 20 空中乘务 15 7200
23 会展策划与管理 45 6000
2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0 6000
21 旅游管理 50 6000
美术与设计类 2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88 7200
24 艺术设计 43 7200
26 动漫设计 45 7200
教育类 27 早期教育 40 6000
医药卫生类 13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6000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2.实际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条 2023年我校所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下所说的“文化课成绩”均含政策加分)。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

各专业只录取指定类别的考生,不同类别的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普通高中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应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中职学校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应按类别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时,将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第十二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下一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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