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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2023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

2023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表
公办全日制高校       招生代码:1234
专业代码 所属院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科类 计划数
01 电气工程学院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420904 三年 5300 兼报 50
02 电气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三年 5300 兼报 100
03 电气工程学院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三年 5300 兼报 50
04 电气工程学院 电梯工程技术 460206 三年 5300 兼报 50
05 电气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三年 5300 兼报 50
06 电气工程学院 智能安防运营管理 580703 三年 5300 兼报 50
07 电气工程学院 智能机电技术 460302 三年 5300 兼报 90
08 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 安全技术与管理 420901 三年 5300 兼报 116
09 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420903 三年 5300 兼报 50
10 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 应急救援技术 420905 三年 5300 兼报 90
11 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 建筑消防技术 440406 三年 5300 兼报 50
1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三年 5300 兼报 100
13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460105 三年 5300 兼报 50
14 机械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 460103 三年 5300 兼报 90
15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460107 三年 5300 兼报 50
16 机械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三年 5300 兼报 50
17 交通与安全学院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三年 5300 兼报 50
18 交通与安全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三年 5300 兼报 50
19 交通与安全学院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2 三年 5300 兼报 90
20 交通与安全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500606 三年 5300 兼报 90
21 交通与安全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00603 三年 5300 兼报 50
22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三年 5300 兼报 90
23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三年 5300 兼报 90
24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三年 5300 兼报 50
25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三年 5300 兼报 90
26 商贸与人文学院 电子商务 530701 三年 4700 兼报 90
27 商贸与人文学院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三年 6800 艺术类 50
28 商贸与人文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三年 4700 兼报 90

合计




1966

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录取时间:4月14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4月26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工作,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结合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分数(每门合格计7分,不合格计5分)+政策性加分排序,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折算分数同分时,以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以下项目每项1分合计得分,共5项: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经历、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科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体育运动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艺术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科技创新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再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分数。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合格性考试与艺术类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两项折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两项折合分数=美术类省统考分数(原始分计)+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分数(每门合格计7分,不合格计5分)+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按美术统考分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分数。

第十九条报考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二十条一般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原则上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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