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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5个,总计划4...

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5个,总计划43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和招生对象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计划(人)

招生对象

1

环境艺术设计

100

中职毕业生

2

药品生产技术

100

中职毕业生

3

表演艺术

40

中职毕业生

4

邮政快递智能技术

90

中职毕业生

5

金融科技应用

100

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总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各200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统一为2023年4月1日上午9:00开始,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4:00-17:00,考试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长江职业学院光谷校区)。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环境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英语 

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实操或面试)

药品生产技术

表演艺术

邮政快递智能技术

金融科技应用

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2023年4月7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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