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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3年26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1...

2023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3年26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1700人(免试生计划200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注:产品艺术设计、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推广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现代物流管理(电商物流)、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短视频方向)、现代物流管理(中欧班列)、食品贮运与营销(营销方向)、食品贮运与营销(电商方向)、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均为产业学院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方向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单招 全日制 3 16 4200
电子商务 530701 单招 全日制 3 14 4200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单招 全日制 3 16 4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单招 全日制 3 14 42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单招 全日制 3 25 37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30704 单招 全日制 3 25 37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530201 单招 全日制 3 80 37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单招 全日制 3 30 4200
财税大数据应用 530101 单招 全日制 3 30 3700
旅游管理 540101 单招 全日制 3 70 37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单招 全日制 3 20 4800
工程造价 440501 单招 全日制 3 20 4800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单招 全日制 3 70 6000
新闻采编与制作 560205 单招 全日制 3 20 3700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单招 全日制 2 120 8000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单招 全日制 3 100 12000
产品艺术设计 550104 单招 全日制 3 108 6000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单招 全日制 3 128 4200 运营推广方向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单招 全日制 3 138 4200 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30704 单招 全日制 3 148 3700 短视频方向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单招 全日制 3 94 3700 中欧班列
食品贮运与营销 490106 单招 全日制 3 54 4200 营销方向
食品贮运与营销 490106 单招 全日制 3 54 4200 电商方向
社会体育 570301 单招 全日制 3 54 4200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530604 单招 全日制 3 70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单招 全日制 3 182 3700 电商物流


录取规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招生计划为200人,不受专业计划限制,学校最后根据实际免试人数调整免试专业计划;如申请免试人数大于200人,学校将根据申报专业相应核减相关非免试招生专业计划,免试生入校后可根据自己愿意进行专业调整。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7日―21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在总分的基础上赋分40%投档: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7日―21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南大门西侧招生咨询处,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3.有学业成绩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按照有高中学业成绩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面试的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4.无学业成绩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无高中学业成绩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评价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5.中职(职高)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


按照中职(职高)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评价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技能评价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6.退伍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公布的退伍士兵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需通知学生再次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序)。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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