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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单独/对口招生计划 序号...

2023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单独/对口招生计划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单招计划 直升计划 对口计划 第一年学费(元/年) 办学地点
招生计划合计 2000 600 4000
1 轻工化工学院 环境管理与评价 20 50 7500 一校区
2 应用化工技术 20 50 6500
3 石油化工技术 40 155 6440
4 分析检验技术 20 40 6500
5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50 60 4880
6 食品质量与安全 30 90 60 6440
7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50 70 7500
8 工业设计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45 90 125 8160
9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0 40 7500
10 动漫制作技术 50 5 90 6580
11 环境艺术设计 30 5 60 6800
12 工商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40 120 6600
13 大数据与会计 50 130 6440
14 商务管理 30 10 40 6440
15 市场营销 30 40 6300
16 电子商务 50 50 6500
17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0 10 待定
18 车辆工程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 40 50 7000 二校区
19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0 50 6500
20 动车组检修技术 30 60 7500
2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5 110 6500
2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90 10 110 7000
23 汽车智能技术 30 40 7500
24 现代物流管理 70 110 6440
25 幼师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5 105 7000
26 学前教育 50 60 120 7000
27 小学语文教育 90 140 6500
28 智能制造学院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15 20 6500 三校区
29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15 20 7346
30 数控技术 20 40 6500
3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0 90 7000
32 模具设计与制造 30 60 40 6600
33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15 15 7500
34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55 6600
35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75 20 7500
36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40 60 6500
37 应用电子技术 10 10 15 6500
38 电子信息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 5 50 7500
39 计算机应用技术 70 5 120 6500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70 6500
41 软件技术 70 130 6440
42 大数据技术 30 100 7500
43 云计算技术应用 10 20 7500
44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10 20 7500
4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0 20 7500
46 现代通信技术 20 50 8525
47 医药健康学院 药品质量与安全 30 80 6440
48 药品经营与管理 30 80 6500
49 药学 50 165 6500
50 中药学 50 115 8000
51 老年保健与管理 25 50 7000
5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0 100 7000
53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50 50 150 6970
54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30 30 7000
55 工程造价 30 80 120 7000
56 建设工程管理 30 70 7000

高职单招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120分以下(不含120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文化素质成绩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填报我校考生的高职单招总成绩排序规则为:高职单招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语文学考成绩―数学学考成绩―外语学考成绩―物理学考成绩―化学学考成绩―历史学考成绩―地理学考成绩―生物学考成绩―思想政治学考成绩―信息技术学考成绩。即按照高职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高职单招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专业队列,在每一个专业队列中,按高职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考生安排专业,直到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为止;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检索完毕后,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专业志愿排列,对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继续在专业队列中从高分到低分给考生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招生计划。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它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5.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6.征集志愿采用相同录取原则。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1.报读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低于210分(不含210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高职对口招生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文测试成绩―数学测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联合测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加分高低顺序,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具有我校“2+3”直升学籍的考生,可以在高职对口直升批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也需按学籍注册的直升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直升录取。对测试成绩合格的直升考生,我校按照直升专业录取。

5.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只录取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无征集志愿。

6.我校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实行“专业清”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专业队列,在每一个专业队列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考生安排专业,直到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为止;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检索完毕后,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专业志愿排列,对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继续在专业队列中从高分到低分给考生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招生计划。

7.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它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8.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9.征集志愿采用相同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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