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坝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阿坝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艺术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普高类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择优录取;中职类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择优录取。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录取过程中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3.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学院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4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期满不再受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院录取意见;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