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院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艺术类专业还将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专业划定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
我院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达到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对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原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至4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日9:00至4月5日18:00,由考生本人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替补录取。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