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录取规则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并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成绩总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二)录取规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作退档处理。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网站公示,时间为2023年3 月 29 日9:00―4 月 2 日18:00, 公示期 5 天。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校在公示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