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2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202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202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人)
招生
科类
学费
(元/年)
01 460103 数控技术 20 兼报 5300
02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65 兼报 5300
03 460106 工业工程技术 35 兼报 5300
04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25 兼报 5300
05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25 兼报 5300
06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5 兼报 5300
07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45 兼报 5300
08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45 兼报 5300
09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25 兼报 5300
10 460310 工业互联网应用 25 兼报 5300
11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5 兼报 5300
12 510108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45 兼报 5300
13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45 兼报 5300
14 510401 集成电路技术 45 兼报 5300
15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45 兼报 5300
16 510203 软件技术 45 兼报 5300
17 510205 大数据技术 45 兼报 5300
18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45 兼报 5300
19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45 兼报 5300
20 530304 会计信息管理 20 兼报 4700
21 530605 市场营销 40 兼报 4700
22 530701 电子商务 25 兼报 4700
23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80 兼报 4700
24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0 兼报 4700
25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45 兼报 5300
26 440501 工程造价 45 兼报 4700
27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5 艺术 6800
28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35 艺术 6800
29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0 兼报 4700
30 540101 旅游管理 55 兼报 4700
31 570201 商务英语 82 兼报 4700
32 570205 商务日语 38 兼报 4700
3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3 兼报 5300
34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 兼报 4700
35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5 兼报 5300
36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32 兼报 5300
合计
1500

最终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成绩构成与录取规则

(一)录取成绩构成

由考生的素质评价成绩和校测成绩构成。

1. 素质评价成绩

是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实践成绩,共200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计分方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每合格一门计15分,不合格计5分。总分为150分。

(2)荣誉、实践成绩计分方法:由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36项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荣誉奖项级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基准奖励分分别为35分、25分、15分、5分;按奖项等级分为参与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一等奖,每项逐级递增5分;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干等奖项按参考各级一等奖计分标准;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参考市级一等奖标准;乐器、书法等特长十级及以上参考市级二等奖标准,八到九级参考市级三等奖标准,八级以下不计分。同类奖项取所获最高荣誉计分,总分不超过50分,其他特长及奖项招生办审核后酌情加分。

2. 校测成绩构成

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部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100分,总分200分。

3. 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以江苏省考试院公示信息为准)

(二)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素质评价成绩和校测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则按校测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成绩、高中学生素质评价成绩(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学科、艺术、科技、其他特长等综合评价),再同分则遵循志愿专业顺序录取。

校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校测作弊者不予录取。

您暂未设置收款码

请在主题配置——文章设置里上传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