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2023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2023年提前招生拟招生计划25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招生160名,面向职业高中招生90名。招生专业、招生对象、计划数、学费、测试形式等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测试形式 |
大数据与会计 |
普通高中生 |
15 |
6900 |
机测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15 |
6000 |
机测 |
|
财富管理 |
15 |
6000 |
机测 |
|
旅游管理 |
25 |
6000 |
面试 |
|
园林技术 |
45 |
6300 |
机测 |
|
园艺技术 |
45 |
浙江省户籍免学费;浙江省外户籍6000元/年 |
机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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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
职高计算机类 |
20 |
6900 |
机测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职高旅游服务类 |
70 |
6000 |
面试 |
注:
1、学费暂按2022年标准执行,2023年学费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公布文件为准。
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届时分流到开元班和首旅南苑合作班。
3、园林技术、园艺技术专业录取学生在奉化校区就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录取学生第三学年计划在奉化校区就读,具体时间视奉化校区建设情况而定。
4、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录取规则第一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
普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考科目的优先等级和成绩等级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高低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职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获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情况排序。
第三条 考生在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凡显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四条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条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校、转专业。若确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按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