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电影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青岛电影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录取规则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分别划定总成绩分数线,线下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和我校文化素质考试两门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之和,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素质测试,总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缺考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单独招生
1.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计划录满。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学校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发。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
1.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计划录满。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总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素质测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学校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发。
3.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