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录取
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两项考试,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总分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予以录取。
3.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将根据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调整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 3月25 日前向我校教务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日内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校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2.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生被我院(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