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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表...

2023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表

二级学院 专业 综招招生计划 单招招生计划 学费
春考专业类别1 招生计划 春考专业类别2 招生计划 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动物科技学院 畜牧兽医 13 畜牧养殖 18 5000
畜牧兽医(养猪与猪病防治方向)新希望六和班 8 畜牧养殖 30 5 5000
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益生班 8 畜牧养殖 18 2 5000
畜牧兽医益客班 5 畜牧养殖 10 5 5000
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中慧班 8 畜牧养殖 15 5000
畜牧兽医(马驯养与疾病防治) 10 畜牧养殖 7 3 5000
畜牧兽医(仅限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报考) 畜牧养殖 44 5000
畜禽智能化养殖 5 畜牧养殖 5 自动控制 5 5000
畜禽智能化养殖凤祥班 5 畜牧养殖 5 5000
水产养殖技术 5 畜牧养殖 10 5000
动物营养与饲料 8 畜牧养殖 5 5000
动物医学院 动物医学益客班 8 畜牧养殖 15 2 5000
动物医学益生班 19 畜牧养殖 17 4 5000
动物医学龙大班 12 畜牧养殖 15 3 5000
动物医学正大班 14 畜牧养殖 17 4 5000
动物防疫与检疫民和班 7 畜牧养殖 11 2 5000
宠物科技学院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10 畜牧养殖 15 5000
宠物医疗技术 10 畜牧养殖 15 5 5000
宠物养护与驯导瑞派班 15 畜牧养殖 20 5 5000
食品与药品科技学院 动物药学 10 畜牧养殖 33 2 5000
中兽医 10 畜牧养殖 25 8 50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匠造班 烹饪 25 5000
农牧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智能控制技术 30 机电技术 7 电子技术 3 5000
现代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5 5 48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0 机电技术 7 电气技术 3 5000
经济贸易学院 电子商务 10 电子商务 18 4800
大数据与会计 20 财税 6 4800
大数据与会计(仅限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报考) 财税 56 4800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畜牧养殖 15 5 50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0 4800
金融科技应用 10 4800
合计 300 489 11 60

录取规则

(一)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1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综合素质或文化素质)考试(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类只有一项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不予录取。

(二)技能免试。申请技能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技能成绩以满分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与其他考生排序择优录取。

(三)优先录取。与我校合作共建的生源基地,由校长及班主任实名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在校期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由本人于2月15日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个人申请书、推荐信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 先进行校企合作类项目一志愿录取。将同一项目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专业计划依次录取,满额为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纳入普通类按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可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作调剂录取。

2.校企合作类项目第一志愿录取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综合评价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将所有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计划满额为止。剩余计划可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五)单独考试招生录取

按照分类排序,兼顾志愿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退役军人类录取。依据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不能参与其他类别录取。

2.中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甘孜项目录取。根据专业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项目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型录取。

3.校企合作项目录取。先进行校企合作类项目第一志愿录取。将同一项目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专业计划依次录取,满额为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纳入同专业类别普通类按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可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作调剂录取。

4.普通类考生录取。校企合作类项目第一志愿录取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单独考试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按照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原则,在类别计划内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不能跨类别录取。剩余计划可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六)其他

1.根据生源情况,如有剩余计划,将调整至考生较多的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顺序递补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凡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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