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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

2023年福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福州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福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福州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

一、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拥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占地7000余亩,办学主体位于旗山校区。学校设有27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在校生38000余人(含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4000余人)。

学校作为国家教育部批准可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生、研究生的高校,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招收港澳台地区和华侨学生,现已成为福建省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科教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类)

学制

办学地点

收费标准

(元人民币/年)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

4年

厦门市集美校区

9360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4年

厦门市集美校区

9360

音乐学

4年

福州市旗山校区

8900

注:1.住宿费根据公寓条件按每人1020-1300元人民币/年。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2.美术类专业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一年级下学期根据学生意愿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分流。

3.以上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编制,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学科发展潜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名:

1.联合招生(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通知要求);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有关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通知要求);

3.台湾学测(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要求)。

4.“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其他类型港澳台侨学生报考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参照执行,具体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四、专业考核办法

1.美术类

2023年3月3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生须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教务科:

(1)福州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美术类学生报名表打印件(点击下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人物速写写生和色彩静物写生作品各一幅(均为8开用纸);

(4)U盘,存储有以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考生上述作品的绘画过程完整录像视频(MP4、AVI、3GP格式均可),所有文件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速写不超过30分钟,色彩不超过120分钟,声音和图像需同期连续录制,不得中断或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幅作品可分别录像。视频画面内必须出现考生写生绘画时的全景(含可识别的绘画者头面部、正在绘制的作品画面、写生绘画对象)。

2.音乐类

2023年3月3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生须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1)福州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音乐类学生报名表打印件(点击下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U盘,存储有以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考生声乐演唱及器乐演奏录像视频(MP4格式),所有文件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声乐演唱(无伴奏,节选)不超过5分钟,器乐演奏(无伴奏,节选)不超过8分钟,每首作品必须由考生本人一次性完成,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个项目可以分别录像。

五、合格名单及成绩公布

专业考核合格名单和成绩拟于2023年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六、录取原则

在相关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参加联合招生考试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及台湾学测学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培养与管理

1.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福大政〔2021〕2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0)591-22866857(招生考试中心),+86(0)591-22865310(港澳台办),+86(0)592-3753775(美院教务科)

招生网址:https://zsks.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邮编350116)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邮编3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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